市物价局服务承诺

 

一、热情服务

对前来办事、咨询和举报的同志态度和蔼、礼貌周到、热情接待、细心解答,不得敷衍推诿;在日常工作、接听举报电话和行政执法过程中,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政务公开

利用新闻媒体、蚌埠物价网站、价格公示栏、价格服务指南(手册)等多种载体形和式,公开物价部门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价格政策、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价格监督检查、重大价格决策等;

三、限时办结

价格投诉举报、价格认证、调定价和收费许可证等项业务的办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三项制度(蚌价监[2006]103号文件)办文办事限时制规定执行。

四、依法行政

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按章办事。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做到认真细致,真实准确;价格认证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制定价格做到科学、合理;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五、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人对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须一次性告知办理手续、解答政策咨询等;对不涉及本人经办的业务,须告知具体办理科室和单位。

六、保守秘密

调定价、成本监审、价格认证、监督检查等工作,不得泄露所获悉的管理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依法取得的有关文件或资料,不得用于价格管理以外的其他活动。

七、廉政纪律

工作人员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接受监督;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

 

监督电话2040182  3125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