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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对2010年价格诚信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2010-3-9 8:31:04  阅读数:

价格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价格诚信建设,根据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市物价局对2010年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一是加强管理,切实保障价格诚信信息监管系统有效运转。不断完善和改进价格诚信信息监管系统,适时举行价格诚信信息监管系统开通仪式,发布价格诚信信息监管系统五项制度,继续采集相关单位的基本信息,上半年争取将市区具有价费行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医院、药店全部列入价格诚信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价格诚信信息采集制度,将所有举报查处信息、市场检查信息、价格监督检查信息全部进入价格诚信信息监管系统。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监管系统管理机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是巩固和提高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覆盖面和准确率。积极有效地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倡导和推行明码实价和价格自律。将列入价格诚信信息监管系统的单位,确定为明码标价重点单位,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和日常的市场巡查要将这些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继续坚持明码标价重点单位工作联系制度。价格检查和服务均要完整地记录参加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虚假优惠、虚假降价、虚假折扣、虚假馈赠等误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
  三是组织开展全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在认真总结去年我市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为今年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做好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组织专门人员对评选活动方案进行认真策划。联合市有关部门,开展市民广泛参与的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并举行隆重的授牌仪式。
  四是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宣传。适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宣讲会或专题会议,积极宣传加强价格诚信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充分利用我局网站和相关媒体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我局加强价格诚信建设方案和相关活动,加大价格诚信建设先进单位事迹的宣传力度,加大侵害消费者价格权益行为的曝光力度。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街道、社区、乡镇的宣传栏中增加价格诚信建设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