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县房地产市场形势很好,房屋销售和销售价格都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商在我县投资建设。但在今年春节前后,群众对商品房销售价格方面的问题反映较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7]37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消费者放心买房,买放心房,营造公开、透明、诚信的房地产市场氛围。3月5日上午,县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行为专题会议。会议由县物价局单志贤局长主持,县委常委、高健清副县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县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我县15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销售部经理参加了会议。会上,县物价局党组成员、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崔峰局长宣读五河县物价局五价管[2010]11号文件并对商品住宅价格备案、明码标价工作做了相关要求和说明。要求我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按照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将备案材料上报县物价局备案,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高健清副县长在讲话中指出,近几年,我县住房建设步伐加快,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市场迅速发展,对拉动我县经济增长和改变五河城市面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应当看到当前我县房地产市场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突出表现在销售行为不规范,这直接影响到了我县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诚信形象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为规范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行为,县物价局在今天会议上,重申了国家规定的商品住宅销售“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一价清”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商品住宅价格时,应将燃气、水、电等到户及公用设施的费用全部计入房价,不得再向购房者价外收取。明码标价制度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销(预)售商品住宅前,应将价目表和明码标价书个案报县物价局备案,报经备案后的价目表、明码标价书应向购房人明示。
参加会议的15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负责人在会上与到会的县委常委、高健清副县长和县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高县长指出,在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同时,县物价局要加强指导,主动服务,切实规范好我县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行为。
单志贤局长最后强调,为确保我县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行为的规范,县物价局将组织开展商品住宅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检查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按文件规定执行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