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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2009年度收费年审和换证工作启动
近日,蚌埠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发文,自3月15日起,开展200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和换证工作,自此,2009年度全市收费单位收费年审和换证工作正式启动。
收费年审是收费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十分复杂,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市年审办制定了“实、严、细、快”的工作标准,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一是按系统集中梳理,确定送审和重点审验单位。二是通过联合下文对年审的范围、内容、时间、地点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对年审程序进行缜密安排,并通过媒体和本局网站进行公示。四是在“蚌埠价格信息网” (http://www.bbpi.gov.cn)设置“下载中心”,方便各执收单位下载年审表格。 ?2009年度年审内容主要包括执收单位收费许可证,收费及票据使用情况的审验。其中:收费许可证主要审验是否按规定申领、变更及换领《收费许可证》;是否亮证收费;有无遗失并公告作废及申请补发;有无涂改转借行为;其它需要审查的情况。收费及票据使用情况主要审验 2009年度收费项目、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越权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情况;2009年度落实国家、省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涉农、涉企和国家、省各项优惠减免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及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执行情况;2009年度票据使用情况;2009年度收费项目的收入、支出情况;2008年度年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按规定认真填写年审自查登记表; 其它需要审查的事项。 2009年度年审3月15日至4月1日为自查阶段,4月1日至6月15日为集中审查阶段,市年审办将对各收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年审。根据收费单位的实际情况,年审实行送审和实地审查两种形式。年审结束后,市年审办下达《年审结论书》,认定被审查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并送达被审单位。对年审合格、基本合格单位,在蚌埠价格信息网上进行公告;对年审不合格的单位,将按规定暂扣《收费许可证》,由年审办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后视情况进行复审;对违反收费政策、情节严重或连续3年年审不合格的收费单位,将移交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查处,并酌情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2010年,时逢三年换证,在年审基础上,对超过有效期的《收费许可证》,经审验合格后,核发新的《收费许可证 》,旧证同时缴销。换证应提供的材料:原《收费许可证》正、副本;按规定填写的《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材料;发证机关要求收费单位提交的其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