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以“四个坚持”抓好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发改委讯 为贯彻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浙江省物价局党组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对今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作了专题研究,要求全省各级价格部门按照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主线,强化价格监管,深化价格服务,全面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不断提高价格监管服务水平,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主要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组织开展涉企价费、涉农价费、行业协会收费检查。二是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组织开展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检查。三是围绕促进内需增长,切实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四是围绕促进民生改善,组织开展教育、医疗价费轮查。五是围绕促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六是围绕促进社会稳定,大力推进价格举报工作。针对当前繁重而艰巨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浙江省提出2010年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做到“四个坚持”,确保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好工作重点,提升服务大局水平。今年是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关键的一年,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价格监督检查服务宏观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要站在整个价格工作、经济工作乃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去思考、分析和谋划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才能明确工作方向,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当前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内需增长、促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积极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要把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与价格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为各项价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又为进一步完善价费政策措施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价格监管成效。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价格监管理念,树立“监管就是服务,服务也是监管”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把实施价格监管与服务市场主体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认清监管和服务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两个方面,其目的都是要保障国家价格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如果把监管视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刚性手段,则可以把服务视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柔性手段,刚柔相济,方能最大限度提升价格监管成效。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在保障社会对价格法规政策的知情权、引导和帮助经营者改进内部管理加强价格自律、落实好价格整改措施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切实把价格服务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社会有关方面对依法行政监督也更加有力。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要强化权责意识,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执法理念。要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二十四字办案方针,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要认真落实省物价局关于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文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权力的运行,使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经得起有关方面的监督。探索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建议函制度和典型案件披露制度,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推进执法方式创新。
(四)坚持以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干部培训教育和注重调查研究为主要抓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今年,市县机构改革将进入实施阶段,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积极做好机构改革中的协调沟通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创建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充实价格执法力量,增强价格执法快速反应能力,缓解监管任务日益繁重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省物价局将组织开展全省价格检查编制在岗情况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按规定使用价格检查编制。进一步健全价格举报工作机构,增强举报工作力量。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教育,制定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干部培训三年规划,突出培训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今年省物价局将组织开展医药价格电子检查培训,举办县级价格部门检查工作分管局长研讨班。围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整合全系统力量,集中攻关2—3个重大课题,适时召开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系统务虚会,加强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讨,破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难题。
近期,浙江省召开了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对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
(一)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好工作重点,提升服务大局水平。今年是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关键的一年,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找准价格监督检查服务宏观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要站在整个价格工作、经济工作乃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去思考、分析和谋划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才能明确工作方向,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当前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内需增长、促进民生改善、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积极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要把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与价格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为各项价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又为进一步完善价费政策措施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价格监管成效。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价格监管理念,树立“监管就是服务,服务也是监管”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把实施价格监管与服务市场主体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认清监管和服务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两个方面,其目的都是要保障国家价格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如果把监管视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刚性手段,则可以把服务视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柔性手段,刚柔相济,方能最大限度提升价格监管成效。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在保障社会对价格法规政策的知情权、引导和帮助经营者改进内部管理加强价格自律、落实好价格整改措施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服务,切实把价格服务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社会有关方面对依法行政监督也更加有力。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要强化权责意识,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执法理念。要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二十四字办案方针,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要认真落实省物价局关于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文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权力的运行,使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经得起有关方面的监督。探索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建议函制度和典型案件披露制度,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推进执法方式创新。
(四)坚持以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干部培训教育和注重调查研究为主要抓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今年,市县机构改革将进入实施阶段,全省各级价格部门要积极做好机构改革中的协调沟通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创建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充实价格执法力量,增强价格执法快速反应能力,缓解监管任务日益繁重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的矛盾。省物价局将组织开展全省价格检查编制在岗情况检查,督促各地严格按规定使用价格检查编制。进一步健全价格举报工作机构,增强举报工作力量。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教育,制定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干部培训三年规划,突出培训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今年省物价局将组织开展医药价格电子检查培训,举办县级价格部门检查工作分管局长研讨班。围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整合全系统力量,集中攻关2—3个重大课题,适时召开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系统务虚会,加强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讨,破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难题。
近期,浙江省召开了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对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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