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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0-3-16 9:19:46  阅读数:
怀远、五河、固镇县物价局、局属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检[2010]44号)和省物价局(皖价检[2010]17号)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3月1日—4月15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时限
  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涉农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时限是2009年1月以来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连续性重大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检查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原则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的通知精神进行,各县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选择3—4个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屡查屡犯的单位和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市检查分局重点检查淮上区和抽查其他三个区的部分乡镇;各县的检查由各县物价局负责实施,市物价局将组织人员赴各县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各县的检查情况和查处经验。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工作涉及的点多、线长、检查时间紧迫,各县物价局和市检查分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松懈厌倦情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2、加强舆论监督。要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宣传,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各县物价局和市检查分局可在检查期间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有关检查信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结合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3、开展专题调研。按省物价局的部署,各县和市检查分局在组织本次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时,对农村高中费用负担情况和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上报一篇调研报告。
  4、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县物价局在4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主要做法及措施、出动人数、检查单位数、查出案件数、处理案件数和经济制裁金额)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2个)以及调研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检查分局。联系电话:0552—2081623;电子邮件:jiangzaiyi1961@163.com
  
               
               二0一0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