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月CPI同比涨2.4%
本局讯 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升2.4%,涨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1月份受鲜菜、鲜果和居住类价格持续上涨影响,我市食品类、居住类指数分别上升5.3%和2.0%。春节前夕,烟酒等商品消费增加,烟酒及用品类同比上涨3.7%。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升3.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升3.2%。
1月份,各大服装、家电商场为了争取节前客流,纷纷打折促销,老百姓购买衣服、家电的热情空前高涨,衣着类和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指数分别下降2.4%和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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