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价 局
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春运公路(农村)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
蚌价管〔2010〕12号
各县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各道路客运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公路(农村)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确实做好2010年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工作,规范价格行为,现就加强公路(农村)客运价格管理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皖价电〔2009〕1号有关春运价格政策,春运期间严禁擅自涨价,确保客运价格的稳定。
二、认真落实农村客运价格政策。各县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落实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强化农村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皖价服〔2008〕226号)文件精神,核定的农村客运价格,要向社会公布。同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客运价格的稳定。
三、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客运价格,仍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包车者与客运经营者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
四、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各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要对辖区内所有车站和营运客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在售票窗口或售票大厅、车厢内张贴票价、里程表和举报电话,做到一车一标价,使消费者对价格政策一目了然,明白消费。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乱涨价。春运期间,价格、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客运价格尤其是农村客运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联合整治,坚决杜绝站外揽客、途中加价行为,对于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对情节恶劣的,要公开曝光。
六、安排好12358和96333的投诉举报电话值班工作。确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