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蚌价办﹝2007﹞38号
局属各部门:
为增强价格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方便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全年价格工作任务和各部门的工作实际,现将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主要包括:(1)办事机构和工作职责。(2)办事依据。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等;(3)办事条件。即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4)办事程序。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5)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6)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7)办事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8)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通过会议、新闻发布会、蚌埠物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大众传媒、张贴公告、内部刊物、价格公示栏、价格公示牌、价格服务手册、价格宣传单、价格工作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公示价格政务。
三、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
(一)在网站公示局领导的分工、部门设置以及工作职责。(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各部门)
(二)公开国家、省、市出台的价格政策、价格法律、法规、规章、价格行政执法依据、调定价信息等。(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价格科、收费管理科、价调办、成本队、价检分局)
(三)在网站和服务窗口公开价格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办事条件(文书资料)、办事时限、办理部门和承办人员。(责任部门:服务中心物价窗口、价格科、收费管理科、价调办、成本队)
(四)在网站、服务部门和窗口公开办事程序或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服务中心窗口、价格科、收费管理科、价调办、成本队、价检分局)
(五)在网站建立成本监审子网站,公布成本监审工作程序、步骤、结果。(责任部门:成本队)
(六)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收费,在调价前,召开咨询会、论证会、座谈会和价格听证会等,讨论拟调价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价格科、收费管理科、成本队)
(七)召开政情通报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行)风监督员、对口联系的工商联、民主党派通报价格工作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八)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围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将农本调查进度和结果定期在本局网站公布。(责任部门:成本队)
(九)定期在网站公布农副产品价格监测信息。(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
(十)做好制定价格前征求意见在网站的公告工作。(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价格科、收费管理科)
(十一)公开价格执法程序;实行价格专项检查公示制。(责任部门:价检分局)
(十二)公示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通过《价格投诉电话动态》,定期公布各类价格投诉的办理情况等。(责任部门:价检分局)
(十三)在网站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查询系统;在“热点价费”栏增设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收费内容。(责任部门:价格科、收费管理科)
(十四)根据国家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的调整,及时更新网站的内容和价格(收费)数据,为群众提供便利。(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价格科、收费管理科)
(十五)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好局域网与中心网的并行工作,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审批,并提供相关表格和材料的下载功能。(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服务中心物价窗口)
(十六)在网站提供《安徽价格公告》电子版,方便浏览。(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
(十七)公开本局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和纪律。(责任部门:监察室)
以上凡涉及网站的工作,综合法规科均为配合部门。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的价格政务,需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向综合法规科提供相关内容,综合法规科应予以公布。
上述工作列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