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届全市价格审批卷宗评查情况通报
蚌价法〔2009〕115号
三县物价局、行政审批科、业务管理科: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促进全市价格系统依法行政,提高卷宗制作质量和价格管理水平,我局开展了第一届全市价格审批卷宗评查活动,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卷宗评查严格按照《蚌埠市物价局价格审批卷宗评查暂行规定》和《2009年价格审批卷宗评查评分标准》进行的,凡未履行政府制定价格法定程序的卷宗为不合格卷宗。
1、卷宗报送情况。根据《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市价格审批卷宗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在九月十五日前,怀远县报送三份卷宗、固镇县报送二份卷宗、五河县报送三份卷宗、行政审批科报送三份卷宗,业务管理科未在规定时间报送三份卷宗,全市共有十四份卷宗参加此次评查。
2、卷宗评查情况。9月29日局价格审批卷宗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参评的十四份卷宗按照评查评分标准进行逐项逐份打分。本次评查活动邀请了三县物价局承担价格审批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审批科和业务管理科负责卷宗制作的同志参加,相互观摩所有上报的价格审批卷宗。
二、评查结果
根据参评卷宗得分高低,评出优秀卷宗六份:
一等奖:市物价局业务管理科制作的《蚌埠市第123医院新大楼特需病房床位价格》卷宗;
二等奖:市物价局行政审批科制作的《蚌埠市车用CNG气瓶检验收费标准》、五河县物价局制作的《五河县村村通广播电视网络数字电视入网费收视费标准》;
三等奖:市物价局业务管理科制作的《蚌埠市高科花园小区2008-2009年度供暖收费标准》;怀远县物价局制作的《怀远县公交车公交票价》、固镇县物价局制作的《固镇县高考复读学校辅导班收费标准》。
对以上获奖卷宗予以通报表彰,各单位可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存在问题
从评查情况看,各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制作卷宗,做到了一个项目一份卷宗,但由于第一次开展卷宗评查活动,卷宗制作也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存在一些亟待解决问题:
1、定价程序方面。一是有的卷宗不能完全体现价格(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政府制定价格法定的程序,存在缺项情况;二是价格(成本)调查阶段,成本资料不完整,邻区价格调查未附文件的复印件;三是听取社会意见阶段,形式过于单一,不能充分反映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四是拟订方案阶段,内容过于简单,对制定价格的依据、理由表述不完整,缺乏价格制定后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分析。
2、文书规范方面。一是打印字体格式不统一;二是部分文书填写存在缺项现象;三是文书填写日期前后颠倒;四是审批项目填写不规范,未按《安徽省定价目录》的规定;五是文件对外公告填写简单,仅限于本局网站,未记录其他形式的公开。
3、卷宗制作方面。一是卷宗制作不及时;二是卷内文书材料未按制定价格程序排列;三是卷内材料未按A4纸大小统一装订;四是未随卷宗存档材料没有说明理由和保管地点;五是卷宗未按要求用装订线装订。
四、今后要求
针对本次卷宗评查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政府制定价格卷宗制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规范制作卷宗的自觉性。价格审批卷宗制作是规范价格审批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卷宗既是接受管理相对人监督的原始材料,也是从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的基本素材,价格审批卷宗质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要切实改变“重结果,轻程序”、“重审批文件,轻卷宗文本”等错误观念,所有从事价格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十分重视卷宗对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的重要意义,提高规范制作卷宗的自觉性。
2、规范行为,完善卷宗制作各项制度。市物价局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要求,进一步完善改进卷宗文书格式,制定统一规范的文书标准,确保政府制定价格行为的每一个步骤、程序、细节,都有完备的文书体现,且所有的文书都能归档入卷,并符合案卷规范要求。
3、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价格审批卷宗是反映价格审批人员工作水平的重要凭证。各单位在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要将政府制定价格文书填制规范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4、坚持评查,不断提高卷宗制作质量。价格审批卷宗评查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每年都要有新进展,每年都要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今后市物价局将在每年下半年坚持开展全市范围政府制定价格卷宗评查活动,确保卷宗制作质量不断提高。
二00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