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专项工作
本局讯 根据市纪委和蚌埠市落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为确保我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专项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我局印发《蚌埠市物价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定》对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一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2009年全局公款出国(境)支出压缩为零。二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用车辆管理办法,健全车辆管理“一车一档”。对车辆实行“一车一卡、专人管理”定点、定车加油制度。200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不购置任何车辆;公务用车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按照一切从简、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办法执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经费支出审批权限,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和接待次数。2009年我局公务接待费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四是严格控制用公款相互宴请和送礼。局领导要廉洁自律,在参加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期间,不得以公款相互宴请或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五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1、增强节电、节水意识。办公场所尽量使用自然光,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2、控制日常办公开支。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减少使用纸质文稿,推行无纸化办公;能整合的会议尽量合理安排,减少会议次数。3、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因公出差事先需填写出差申报单,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4、从严控制培训考察。除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和相关部门统一安排必须参加的业务培训外,其它与本局工作无关的培训(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另有规定的培训除外)不再安排。5、加强预算管理。10000元以上支出需局长办公会研究。预算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做到2009年我局公务用电、用水等办公支出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六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七是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办公室、监察室、人教科要加强监督检查,每月通报一次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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