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物价局贯彻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解通知
蚌价监〔2008〕40号
局属各部门:
按照市委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承担的工作任务实行责任分工: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负分管领导责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分管督察责任,各责任部门负责人
是具体任务的责任人。责任部门要将工作进一步分工,明确具体工作谁主办、谁协办、何时办,要一一到位。要把承担的工作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目标,每季度在局务会上汇报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2、组织协调,牵头主办。对我局的主办任务,责任部门要制定详实的措施方案,组织协调各协同责任单位,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并报监察室备案。
3、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对我局为协同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拉,主动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和其他协同责任单位做好工作。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相互支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完成我局承担的协同工作任务。
4、加强指导,监督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对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年终与工作目标一起考核。对缺乏工作责任心、不认真组织实施的有关人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