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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新核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2008-12-26 0:00:00  阅读数:

为配合我市殡葬的改革,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商请调整部分殡葬项目收费标准的申请,蚌埠市物价局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殡葬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

虽然新启用的殡仪馆的条件和各项设施有了很大改善,但,此次蚌埠市物价局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坚持以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百姓的承受能力为基本原则,仅对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两个政府定价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余六项仍执行原收费标准。对特需的殡葬服务项目,须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严禁以特需服务为名,变相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同时,要求对所有殡葬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在实施殡葬服务收费时统一实行规范的委托协议书,根据双方签定的服务协议书,向丧属收取费用,并提供收费结算清单以及规定的票据。

另外,实行政府定价的项目对五保户、农村户口、市区享受低保人员、无名尸四个群体实施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