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讯 为确保国家、省、市涉企收费各项减免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为“保企业,保增长”服务,市物价局牵头,与市财政局、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等3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主要涉及8个方面内容:
一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涉及交通和车辆的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省财政厅、物价局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我省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是省物价局2008年11月1日起取消工商2项和食品药品监督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是省物价局2008年11月20日起,取消、降低20项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
六是市物价局2008年12月1日起,降低1项经营性服务收费;
七是市物价局2009年2月12日起,按下限标准执行的33项及暂停征收的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八是以上各项是否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注销手续。
此次检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临时办公室。对涉及取消、降低、暂停收费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统一安排,按规定时间送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时间自2009年3月初开始至3月底基本结束。
市物价局要求,这次检查与2008年度收费年审相结合,凡符合要求,无价格违法行为的部门和单位,视为年审合格单位,执收单位可持年审自查表直接办理年审收费许可证年审事宜。对不执行国家、省和市涉企收费减免政策的部门和单位,将责令其纠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严肃处理。
检查结束后,市物价局等部门将向市政府书面汇报此次专项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