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秋种期间价格监管的通知
蚌价管〔2009〕110号
各县物价局、局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秋种工作会议精神,保持秋时期种子、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维护农民利益,现就有关价格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秋种价格监管领导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努力维护秋种期间种子、农资市场价格的稳定。
二、加大价格监测力度。利用价格监测网络优势,加强价格监测,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分析、报告和通报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和农用柴油等农资市场价格信息情况,服务政府决策。
三、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捏造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结合价格检查,推进农资价格诚信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农资诚信经营活动,引导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和农资经营者做到诚信经营、价格自律,从根本上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价格秩序。
四、积极宣传秋种期间农资价格政策。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大秋种期间有关农资价格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了解农资价格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