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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2006-6-15 0:00:00  阅读数: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皖价检[2006]115号        

 
各市、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是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拓展工作领域,创新监管方式的新探索;是价格主管部门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实现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的新措施。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物价局成立“价格服务进万家”
    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组织协调、局内其他单位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统一,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步调一致。各地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制定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把责任落实到人,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筹安排,稳步推进。省局将对全省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在全省全面落实“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2006年度,要着力抓好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力争实现价格服务进社区的目标,开展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和进景区等工作。各地要通过建站设点,建立健全价格服务(监督)网络,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各自特点,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确有实效的服务活动,将服务寓于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之中。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省物价局将于今年适当时候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启动仪式,对这项工作进行宣传和部署。各地也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纳入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的宣传计划;要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凡是活动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办理,对典型违法案件要进行曝光。要采取多种措施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成为政府支持、群众欢迎、各界满意的价格服务品牌。
    四、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把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培养遵纪守法、诚实信用的市场主体,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作为重点,以改进方式、注重宣传、突出服务为基本思路,将居民、企业、农民及相关行业作为服务对象,把工作介绍、法律法规宣传、价费公示、政策咨询、投诉受理、负担调查、信息服务、民情沟通和困难帮扶作为活动重点,充分利用基层价格服务站和基层价格服务点的组织和人员,稳步推进,全面展开,使其成为价格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
    五、密切配合,推动工作。各地在工作中要注意加强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与沟通,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与价格诚信工作、明码标价工作、价格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等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工作和活动实行联动。在开展价格服务活动的同时,对相关的行业开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专项行动,落实明码标价工作,开展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促进价格部门的行风建设。
    各地在“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中,要针对本地实际情况,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在实践中创新,在工作中摸索,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抓实干,努力探索活动的新领域,不断创新形式,拓展空间。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体会、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二OO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