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相关信息
首页 >> 价格政策 >> 正文

关于做好2009年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9-4-8 0:00:00  阅读数:

关于做好2009年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蚌价检[2009]31号


三县物价局、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价格诚信建设,现就做好2009年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巩固和提高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覆盖面和准确率,是物价部门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此项工作点多面广、内容复杂、容易反复。2009年,我们要按照扎实推进、拓展领域、创新方法的思路,积极有效地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1.确定重点单位。市局不少于100家,县局不少于20家。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和平时的市场巡查要把这些单位列为明码标价重点检查对象;
  2.与重点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开展物价员培训,帮助建立完善价格管理制度。每次检查和帮促均要完整地记录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并把重点单位的上述情况录入价格诚信档案系统;
  3.把此项工作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年底考核内容。今年,要狠抓落实,抓出成效。通过推行此项工作,使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覆盖面、准确率和规范化程度有较大的提高,价格行为得到明显规范。力争通过数年努力,使我市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有明显进步。
  二、逐步充实完善价格诚信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
  市局价格诚信系统已于年初安装完毕。为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今年,要逐步建立信息采集制度,连续、完整、准确地从正反两方面收集、整理、记录经营者和收费单位的价格行为信息,逐步建立价格诚信档案。从现在开始,检查一个单位,建立一个档案。要把经营者和收费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列入特殊档案,重点监管。争取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布一批执行价格政策好的单位和曝光一批违反价格政策的单位,努力形成价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三县物价局要立即着手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待市局价格诚信信息系统运转成熟后,将尽快延伸到各县局。
  三、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单位作用
  2008年,我们在全市五个行业开展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评出12家单位为蚌埠市首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今年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树立典型,发挥价格诚信示范单位作用。
  1.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发挥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的引导作用,积极宣传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好的做法,帮助他们打造诚信名片,增强在市场竞争中的软实力。
  2.组织有关人员对12家单位进行回访检查。检查中发现降低或对价格诚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撤销其称号并公开曝光。
  3.积极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争取他们支持并参加,拟在2010年开展“经营者参加、消费者评价、政府引导、社会监督”的全民参与的价格诚信优秀单位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价格诚信建设。
  四、加强价格诚信宣传,适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
  1.根据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12358价格投诉热点、对确定的重点单位明码标价检查和12家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回访检查发现的问题,适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并邀请新闻媒介参加。通过政策提醒会、告诫会,提高经营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将价格主管部门推动的价格诚信活动逐步转变为经营者和收费单位的自觉行动。
  2.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价格政策,帮助企事业单位正确使用自主定价权,做到公平公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3.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制做便民价格常识、淮河晨刊“物价与民生”专栏、蚌埠物价信息网等各种新闻载体,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宣传价格诚信单位好的做法。
  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三县物价局和局属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价格诚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二00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