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四季阳光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蚌价通知〔2008〕33号
蚌埠市嘉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四季阳光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悉。你公司通过议标的方式,取得了四季阳光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经营权。根据《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蚌价管〔2005〕8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核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20元。
你公司应按《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标准提供服务,认真履行职能,全面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并办理收费许可证,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