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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蚌埠市“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2009-6-8 0:00:00  阅读数:

关于印发蚌埠市“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的通
蚌价检[2009]58号


怀远、五河、固镇县物价局,局属各牵头部门:
  为推进全市“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总体要求和《蚌埠市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市局制定了《蚌埠市“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  增强责任
  2009年是我市按照《蚌埠市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万家活动”全面开展、扎实推进的重要一年,按照“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提出完善意见,探索建立‘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长效机制”的精神。市局出台了《蚌埠市“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细则(试行)》,三县物价局和局属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工作。要不断丰富价格服务的形式,拓宽价格服务的领域,把这项活动打造成民心工程,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价格公共服务。
  二、突出重点  力求实效
  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在服务效果上抓落实,不断增强实效性。如“进农户”,针对农民“发展难、增收难、致富难”,重点要抓好政策宣传、价费保障、信息发布“三项服务”;“进企业”,针对企业“发展难、改革难、经营难”,重点要抓好政策倾斜、维权保护、促进诚信“三项服务”,保障企业明白缴费、精心经营、舒心发展。力求使价格服务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认真组织  加强考核
  根据本细则,每年年底市局将组成考核组对三县物价局和局属各牵头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对先进单位,市局将给予适当鼓励,县局可根据通报给予相关人员奖励或鼓励。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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