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相关商品价格监管的通知
蚌价综〔2009〕108号
三县物价局、局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价格监管工作,依据《蚌埠市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蚌政办〔2009〕95号)精神,就有关商品价格监管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目前,我市已确诊数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准备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应急价格监测工作的落实,一旦有需要,立即启动价格干预预案,努力保证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的稳定。
二、启动防控疫情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
为及时掌握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医药卫生用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即日启动日报制度,每日上午12点前将本地相关监测商品(具体品种见附表)价格报市物价局综合信息科(邮箱:zhk@xxzx.bb.ah.cn)。遇市场供应和价格方面重大或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各地还要密切关注成品粮油、矿泉水、方便面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制定价格干预工作预案
为有效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在做好应急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充分开展防控疫情相关商品的生产、调运和供应的调研,掌握相关商品价格和供应情况,制定价格干预工作预案。一旦出现价格异动,按法定程序实施预案。
四、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结合节日市场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商品价格和抗病毒、增强免疫等药品价格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价格、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价格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促进企业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预期
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形势的正面引导,积极宣传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医药卫生用品及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裕,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及时发布相关商品市场价格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二○○九年九月八日
附:蚌埠市防控甲型H1NI流感疫情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表
蚌埠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商品
价格应急监测表
报告单位: 报告时间: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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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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