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沁雅佳苑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蚌价通知〔2008〕34号
沪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定沁雅佳苑小区物业收费标准的报告》悉。你公司与浙江康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协商约定,取得了沁雅佳苑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经营权。根据《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蚌价管〔2005〕8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你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60元标准收取。
你公司应按《蚌埠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标准提供服务,认真履行职能,全面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并办理收费许可证,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