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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8年第四季度供热价格的通知

2008-10-27 0:00:00  阅读数:

关于公布2008年第四季度供热价格的通知
蚌价通知〔2008〕35号


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蚌埠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煤热价格联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蚌价〔2008〕89号)文件规定,报经市政府同意,2008年第四季度非居民供热价格为每吨156元。居民生活供热价格按上述办法另行制定。
  以上价格自2008年10月25日抄见汽量起执行

 

                                                    二00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