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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成绩斐然

2009-2-12 0:00:00  阅读数:

    国家发改委讯   近年来,福建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坚持依法治价的理念,紧紧围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价格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一、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细化自由裁量权
     一是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绘制体现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将行使价格行政执法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等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二是为防止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过大,在梳理价格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通过梳理,找出带有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21条,确定行政自由裁量权21项,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和实施种类等,进行合理的细化和分解。通过归类、细化,将 
    42种具体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划分为9大类,并在法定幅度内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原则上划分为三个档次:即低幅度为40%以下,中幅度为40%至70%,高幅度为70%以上;根据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使细化后的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的弹性区间趋于零。同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将细化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原则、标准、制度等向社会公开,以最大限度地增加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一是制定了《福建省物价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方案》和《福建省物价局检查分局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科室,再细化为具体的执法岗位职责,将价格行政处罚职权分解为立案岗位、调查岗位、合法性复核岗位,明确了从分局领导、案审会成员、法制承办人到检查承办人的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
     二是制定了《福建省物价局检查分局价格行政执法工作量化考核实施方案》,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和相应的工作目标要求,对不同岗位分别进行量化考核,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干部使用、奖罚挂钩。
     三是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明确价格执法人员在执法职权、行为规范、工作要求和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形成了职责明确、层层负责、奖优罚劣、相互促进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了价格行政执法查前提醒及价格行政执法查后回访制度。在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或特殊的价格收费检查前,分局领导都召开了廉政执法提醒会,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文明执法、廉政执法,自觉遵守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守则。在检查或处理结束后,会同监察、人事等部门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一方面了解当事人的整改情况,巩固价格监督检查的成效,另一方面,了解执法人员的廉洁执法情况,做到防微杜渐,防范未然。
     三、加强案件的审理,提高案件的执行率
      一是建立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会审制度。重大价格违法案件、政策界限不明确的案件或专项价格收费检查发现的案件,实行两级审理办法,先请相关业务处室的主办人员参加分局的案审会,从政策和依据上先行梳理、把关。
      二是加强案件管理系统建设。自主研究开发了价格违法案件管理跟踪系统,全面建立案件处理进度台帐。从责令退款环节开始,自动形成该案件的管理数据库,并根据案件办理的情况,自动记录了包括办案人员、办案进程、时间期限、罚没款入库情况等方面的各种信息,对处罚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处罚事项对照案审会决定进行认真核对把关。通过对案件办理进展过程的实时跟踪、提醒、督促等全过程督察,确保执法程序依法进行和处罚入库及时到位。省物价局所下达的价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得到执行,罚没款已连续多年实现全额入库。                   
     四、修订配套的规章制度,调整最高罚款标准
     鉴于新修订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较大幅度提高了罚款的额度,为增强价格行政处罚过程中听证程序的可操作性,结合价格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提请福建省人民政府变更 
     2002年省政府《关于核准价格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批复》中批准的“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获得批准。新的听证罚款标准相对于福建省1999年以来所实施的标准提高了3倍,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由10万元以上提高为30万元以上的罚款、在非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由5万元以上提高为15万元以上的罚款。对自然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罚款由1万元以上提高为3万元以上的罚款。对超过上述最高限额罚款的,才启动听证程序。这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地节省了执法成本。
    五、开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福建省检查分局十分重视案卷的审查和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对价格监督检查案卷管理和评查的相关要求,先后两次编写修订了《价格案卷制作指南》,对全省各级价格土管部门规范价格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定期召开全省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会议,目前已召开了十届。同时积极参加检司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活动这个平台,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了互相学习、交流经验的机会,在表彰优秀、查找差距的过程中,推进全省价格行政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是以案说法,实行典型案例评讲制度。挑选疑难的。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进行交流评讲,达到深化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几年来,福建省物价局检查分局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方式不断创新,较好地完成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省物价局检查分局被省直机关党工委授予“海西”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服务价格收费检查室被省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科被省妇工委评为“巾帼文明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