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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违章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皖价服〔2005〕82号
安徽麦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核定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员违章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正式收费标准的请求》(皖麦字[2005]003号)收悉。为适应现代交通科学管理的要求,给机动车驾驶员提供全方位的数字化服务,使全省交通更加安全有序,你公司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批准投资建设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为使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经研究并报经省政府同意,我局于 2003年 7月批复收费标准,先选择少数城市试点。2004年 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我局以皖价服[2004]60号文件批复了试行标准。鉴于驾驶人员违章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期满,现将正式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员违章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正式收费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收取服务费90元(含信息卡工本费),除此之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遗失或损坏需补卡或换卡,收取工本费30元。 二、机动车加强人员违章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应本着驾驶员自愿原则。收费时应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用户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 2005年 4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三年。接本文后,你公司应到我局更换《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原省物价局皖价服[2004]60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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