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讯 近年来,市物价局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落实型”机关为载体,大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促进了价格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努力提高物价干部素质。积极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和方法,组织干部职工学政治、学业务、学法律。在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征文比赛活动中,我局多名同志的文章获奖。27名价格监督检查干部参加全省价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均取得好成绩。几年来,我局坚持“一月一法”知识讲座,共举办法律知识讲座83次。在全省举办的“WTO基本知识竞赛”中,我局荣获省委宣传部颁发的组织奖。二是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为载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从规范物价干部服务行为入手,先后制定了《蚌埠市物价局文明用语规范》、《各部门优质服务规范》、《首问责任制》和《市物价局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等优质服务规范。认真开展“文明诚信”建设活动,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我市营造文明诚信的价格环境做出了贡献。三是以创建创新型机关为载体,开创物价工作新局面。积极探索物价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试行价格行政执法主办制度,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考核,首批录用10名物价干部为主办检查员,此做法受到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肯定。成立12358价格投诉中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5年来,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1200多件,经查处共实行经济制裁总金额127.38万元,退还消费者102.77万元,成为为民办实事窗口。四是以创建落实型机关为载体,推动价格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我局各项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局机关党委连续多年荣获市直工委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机关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局属5个检查分局和成本队荣获全市文明行业创建先进单位。2003年我局荣获市政府法制办颁发的法制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局党组学习中心组被市委宣传部等单位授予“理论学习优秀中心组”称号。2004年全市物价系统被授予全市“文明行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