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自主定价期限的函
皖价服函〔2006〕49号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长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费自主定价期限的函》(皖广函字〔2006〕30号)悉。
鉴于我省有线数字电视业务尚未完全推广实施,2003年省物价局《关于网络数字电视频道收费问题的函》(皖价函〔2003〕41号)函复你局自主确定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2年的试行期已到,为促进我省有线数字电视的稳步发展,经研究,同意延长你局安广网络公司对有线数字电视收费自主定价的期限,直至安徽省数字电视正式定价。
请你局接到文后通知省安广网络公司到省物价局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继续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