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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被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2009-2-26 0:00:00  阅读数:

    本局讯     近日,蚌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发表彰文件,对全市在“五五”普法期间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优秀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市物价局被评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2006年以来,在省物价局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物价局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创新普法工作举措,着力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四个方面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能够紧密结合物价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普法效果比较明显;三是在普法宣传培训和依法治理方面都有很多创新举措,值得借鉴;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留存规范,普法计划、执行痕迹、检查记录等都留有原始资料,有效保证了下一步的总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