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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三夏”期间粮食和农资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2009-6-3 0:00:00  阅读数:

 

蚌价管〔200956

 

关于加强“三夏”期间粮食和农资

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三县物价局、局属各部门:

    当前“三夏”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现就加强粮食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最低价收购政策。2008年底,国家发改委决定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87元、83元、83元,各级价格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二、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测。近期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做好种子和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即日启动农资价格周报制度,每周三以电子邮件发市物价局综合信息科(邮箱:zhk@xxzx.bb.ah.cn),对异常波动及时上报。

三、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重点检查粮食收购期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柴油价格、农机车辆通行费等价格行为,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压级压价、变相抬价,以及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价格举报。

 

 

 

二00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