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淮南市城市绿化收费正式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5〕315号
淮南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我市城市绿化收费转为正式标准的请示》(淮价费〔2005〕83号)悉。鉴于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淮南市城市绿化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3〕38号)经过一年的试行,社会反映正常,对减少伐移树木,保护城市绿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研究,同意该项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在试行期满后,继续执行。 本文有效期为三年。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