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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农产品成本调查县及调查品种目录的通知

2006-7-11 0:00:00  阅读数:

关于调整农产品成本调查县及调查品种目录的通知
皖价本〔2006〕166号


有关市、县物价局:
    根据全国及全省成本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调整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县及调查品种目录通知如下:
    一、为适应近年来我省各地农村种植业及饲养业结构的调整,本着各调查品种的分布应全面反映各地农村种养业实际状况的精神,为全面提高我省农本调查资料的代表性和准确性,综合各地成本队的意见,现对我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县及调查品种目录做适当调整。各地调查品种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做大的调整。各地物价部门应以此为依据,做好调整农产品成本调查户、调查点以及农调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的记帐水平,着力提高原始数据精度。除规模饲养业品种外,其余品种均要严格按照每调查品种“一县(区)三点九户”的布点原则进行布点,以确保农本调查资料的代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二、如所属县(区)设有成本调查队,则市级成本调查队所承担的调查品种,应单独布点调查,其调查户不得与所属县(区)成本调查队所布的农调户重叠。
    三、从2006年秋季作物开始,实行新的农本调查县及调查品种目录,2006年夏收作物仍按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成本工作的通知》(皖价本〔2005〕97号)规定执行。
    四、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工作以及农本调查资料的内部审核工作,确保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控制差错率,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对于不按时上报资料以及所报数据差错率较大,影响全省农本资料汇总,问题严重的,省局将通报批评。
 
附件:1、安徽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县及调查品种目录
           2、安徽省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及专题调查材料汇总上报进度表
 
                                                     二〇〇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