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皖价综函〔2006〕94号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和《安徽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查,安徽同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符合丙级价格评估机构条件,批准其为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附后)。
此次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0日,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二○○六年十月十日
丙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
序号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类别执业范围
1 安徽同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丁有钢 综合类价格评估
2六安东方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徐茂荣 综合涉诉讼类价格评估及当事人委托的涉诉讼财物价格评估
3淮北市山河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张 杰专业类价格评估
4池州诚信地产评估咨询发展有限公司丁祥伟专业类价格评估
5滁州市朝阳旧机动车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杜春宇专业类价格评估
6安徽中太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段铸生专业类价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