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计划
蚌价人〔2009〕86号
局属各部门: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的通知》(蚌人培[2009]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全局公务员了解通用能力标准体系,掌握能力素质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途径,完善知识结构,创新管理理念,提升实践能力,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服务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为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局所有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九项通用能力的知识体系、实践要求与培养途经等。具体详见省人事厅组编的《公务员通用能力教程》。
四、培训方式
采取自学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专题辅导聘请市委党校教师进行集中辅导。
五、内容安排
培训时间为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详细计划安排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1、凡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的,要参加2010年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通用能力考试,196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要在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后提交两篇学习心得(每篇不得少于3000字)作为考核依据。
2、凡完成学习培训任务并通过考试考核者,认定在职学习100学时,由局人事教育科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并在2010年10月底前报市人事局审核验证。
3、对于个人不能按时完成公务员通用能力考试考核任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4、开展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是培训干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公务员通用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局公务员要增强培训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局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计划安排,自觉参加培训,圆满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附件:市物价局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计划
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市物价局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计划
|
时 间 |
内 容 |
方 式 |
备 注 |
|
2009年8月 |
基础知识 |
自 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