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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蚌埠市“规范化价格监测点”的通知

2008-4-18 0:00:00  阅读数:

关于命名蚌埠市“规范化价格监测点”的通知
蚌价综〔2008〕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价格监测工作,强化基础建设,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我局在全面考核基础上,决定命名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0家单位为蚌埠市“规范化价格监测点”(名单附后)。
  望上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价格监测工作不断作出新成绩。
  附:蚌埠市“规范化价格监测点”名单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蚌埠市“规范化价格监测点”名单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安徽省蚌埠绿十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蚌埠宏业肉类联合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屠宰加工厂
     蚌埠市八大集种猪场
     安徽省徽商金属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蚌埠市化工轻工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新天地粮油专卖部
     吴小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