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蚌埠市“规范化价格监测点”的通知
蚌价综〔2008〕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价格监测工作,强化基础建设,提高监测质量和水平,我局在全面考核基础上,决定命名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等10家单位为蚌埠市“规范化价格监测点”(名单附后)。
望上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价格监测工作不断作出新成绩。
附:蚌埠市“规范化价格监测点”名单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蚌埠市“规范化价格监测点”名单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安徽省蚌埠绿十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蚌埠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蚌埠宏业肉类联合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屠宰加工厂
蚌埠市八大集种猪场
安徽省徽商金属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蚌埠市化工轻工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新天地粮油专卖部
吴小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