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第三季度供热价格的通知蚌价通知〔2009〕19号
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蚌埠热电有限公司: 根据《蚌埠市煤热价格联动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 2009年第三季度非居民供热价格仍按第二季度价格执行,即每吨156元。 以上价格自2009年7月25日抄见气量执行。
二00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