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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省内各级价格部门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和监管工作

2008-2-26 0:00:00  阅读数:

    国家发改委讯 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出电报,要求省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确保春运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水平和秩序的基本稳定。
    广东省物价局要求省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各项价格监管措施。继续加强春运客运价格监管,落实好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通行费、减半收取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工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对留粤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部分景点门票价格临时优惠政策,研究出台对留粤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城市公交票价优惠等政策,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返乡外来务工人员疏散工作。
    广东省物价局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要求省内各市县价格部门在节日期间保证有充足人员做好受理调价备案和提价申报等临时价格干预工作。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价格监测一日一报制度;发现市场异常情况要及时预警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要坚持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与巡查,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