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办公系统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首页
价格动态
法律法规
价格政策
机构职能
下载中心
政务公开
价格指数
三县之窗
工作专题
在线互动
相关信息
首页
>>
价格动态
>> 正文
五河县物价局落实条例精神,搞好“四个服务”
2008-12-29 0:00:00 阅读数:
五河县局
讯 为贯彻《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及五部委文件精神,五河县物价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各项价格认证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鉴定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司法机关和社会。
在全省率先获得财政拨款,实行刑事案件不收费的情况下,我县中心仍一如既往地做好涉案财产,特别是涉及刑事案件物品价格鉴定.在认证中心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如《集体审议制度》、《领导审核制度》、《鉴证人员自律制度》等,更好地履行了价格行政裁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