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价格工作站的通知蚌价综〔2008〕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拓展工作领域,进一步推进“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省物价局有关2008年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指导意见,在经济开发区的积极支持下,我局在淮河社区行政管理中心、湖滨社区行政管理中心、龙湖新村街道、胜利街道设立价格工作站。通过工作站的建立,架起维权、便民和服务三座桥梁,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