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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商品价格成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2008-1-31 0:00:00  阅读数:

关于开展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商品价格成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蚌价成〔2008〕13号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发改委第58号令)、《关于做好部分重要商品提价申报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价农[2008]16号)以及《蚌埠市物价局公告》(2008年第1号),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变动情况,决定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对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商品生产、经营成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植物油(包括大豆油和菜籽油)、牛奶(纯牛奶)、猪肉、成品粮(米、面粉)等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商品的主要价格和成本情况。
  二、调查方式
  采取报送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请各企业按照规定的表格认真填写,并将企业基本情况一并上报。
  三、报送时间
  请各企业在2月5日前,将相关商品调查基准日(1月29日)的生产、经营成本调查表格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基本情况,一并送达到蚌埠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在2月5日以后,列入提价申报目录的生产企业提高列为提价申报的商品价格,应当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按规定将有关成本资料送达到价格成本调查队;列入调价备案目录的经营企业提高列为调价备案的商品价格,应当在备案的同时按规定将有关成本资料送达到价格成本调查队。
  各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黄启华、丁永利    联系电话:0552-3129860
  电子邮箱:bbcbd@163.com

  附表一:产品原成本调查表
  附表二:植物油价格成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三:纯牛奶价格成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三:2008年调价备案商品成本调查表

                             
                          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