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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 大力宣扬价格法律法规

2008-12-1 0:00:00  阅读数:

    11月29日,市物价局根据蚌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淮上区通城国贸广场举办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法律咨询活动。
    活动期间,市物价局结合12月1日即将实施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及时印制宣传材料,向过往群众宣传新的价格法规重大现实意义,累计发放《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涉案财产价格鉴定条例》和《价格法》等宣传材料达百余份。
    市物价局副局长崔固成还现场接受了群众有关价格政策咨询,受到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