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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09-9-3 0:00:00  阅读数:

关于成立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价法〔2009〕89号


局属各部门: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系统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价〔2008〕240号)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价格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蚌埠市物价局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闻  音
     副组长:崔固成、唐启龙、路安普
成  员:宋建辉、刘晓冬、邓小虎、刘苑萍、卫皖霞、左  涛、吴华建、马  丹、陈晓玲、黄启华、梁学东、王国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华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刚为办公室成员。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