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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在《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中获奖

2008-9-19 0:00:00  阅读数:

    本局讯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价格法>十周年纪念活动动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8]1923号)要求,中国价格协会组织开展了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全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共组织300余篇征文参赛,经过严格遴选,最终评出5名一等奖、8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和20名优秀奖等43篇征文。
    2008年9月12-13日,中国价格协会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价格司联合在青岛召开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颁奖会暨理论研讨(青岛论坛)会。会议颁发了获奖证书,部分获奖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周望军副司长到会发表了重要讲话。
    此次活动中,我省共推荐了10篇征文参赛,有6篇获奖。其中,蚌埠市物价局《试论价格歧视》一文喜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