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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企业 保增长 市物价局出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本局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保企业 保增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一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市物价局积极行动,全力推进清费减负各项措施的落实。
在会商有关执收单位的基础上,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集中梳理,对凡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共涉及我市8个执收单位,近120个收费项目。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技校招生录取费”暂停征收至2010年;档案“档案收费”及卫生部门的“受委托的健康相关产品卫生学评价”收费暂停征收至2009年年底;农业部门的“境外引种疫情监测费”暂停征收至2014年元月。 对降低、停征的收费项目物价部门将依法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或变更手续,确保减免优惠政策的落实。同时,通过各级媒体向社会公示和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近期,市物价局还将开展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