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一、二级医疗机构市管医疗服务价格下浮
本局讯 为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使患者的医药费用支出合理,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矛盾,省物价局和卫生厅决定自7月15日起对部分医技诊疗、临床诊疗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本次价格调整主要涉及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 扫描和口腔科手术等四大类50项,其中省管项目23项,市管项目27项。
政策出台后,市物价局迅速与卫生部门联系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在充分调研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本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中属省级管理的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 扫描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各医疗机构按省定标准执行;属市级管理的口腔科手术类医疗服务项目在省定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实行下浮,二级医院(含专科医院)下浮10%,一级以下医院(含一级)下浮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