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教育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软件技术专业收费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皖价费〔2005〕249号
芜湖市物价局、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芜湖市物价局《关于芜湖教育学院二年制高职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芜价行费〔2005〕58号)、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二年制IT专业收费的请示》(皖职院财〔2005〕110号)悉。为支持我省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软件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2003〕88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芜湖教育学院二年制高职软件技术专业、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二年制IT专业学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其他专业不得比照执行。
该标准为最终收费标准,未经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分解收费、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跨学年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在校期间,不再调整收费标准。
二、学校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皖价费〔2002〕272号)的规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向学生收费。
三、收费前,学校应申办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的《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要主动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5年新学年起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