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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2008-7-21 0:00:00  阅读数:

    本局讯  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市物价局结合价格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研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则、分工、程序、要求、考核五个方面明确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为确保各部门产生所有信息在第一时间通过《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群众公开,规定中着重强调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要求局办公室每个月在局务会议上通报上一个月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以方便群众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价格政策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