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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物价局全面开展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

2009-2-17 0:00:00  阅读数:

    五河县局讯 为进一步整治和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根据《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事业收费年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近日我局和财政局联合下文,决定自2009年2月16日起,对全县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年审。
    一、年审范围。凡在五河县行政区域内持有县物价局核发的《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安徽省经营性服务许可证》的所有收费单位,或应该办理而没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
    二、年审内容。(一)是否有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二)是否按规定及时申领、变更、注销《收费许可证》;(三)是否按照《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四)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是否落实;(五)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六)收费资金和票据使用情况。
    三、时间及方法。收费年审工作从2009年2月16日开始至5月20日结束。收费年审采用送审和上门审查两种形式进行。
    四、年审要求。(一)各收费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自查;(二)对不及时年审的收费单位或部门,物价局和财政局将按《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罚;(三)对未办理《收费许可证》和到期未进行变更换证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局不予提供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证书》、《政府非税收入一般专用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