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价格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蚌价办〔2009〕29号
局属各部门:
2009年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今年,仍将对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办公室
(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帐目清楚无差错;每半年对全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完成年度预算和决算;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实物与资产帐相符。
(二)负责将市委市政府、省物价局下达的工作目标分解到各科室。
(三)做好全局政务公开和效能建设牵头工作,与相关科室共同完成本局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密级文件不丢失。完成公文传阅、督办、立卷、归档工作。正常公文2日内报送相关领导阅示,特急文件随时报送。
(五)负责维护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六)牵头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协调、落实、上报、回访工作,办结率达100%。
(七)加强信访工作。对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的人民来信、来访、来电进行登记,安排专人重点对承办部门的承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将办理情况登记在册。
(八)召开政情通报会,邀请对口联系民主党派、政协特约监督员参政议政;加强对口党派、政协特约监督员联系工作,主动上门联系对口民主党派不少于2次。
(九) 完整收集全市物价系统大事、要事,按时整理、上报省局办公室,做到不缺报、不漏报。
(十) 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环检查和生殖保健服务;定期向单位所在地社区中心(街道)计生办通报职工生育信息,确保全局全年无计划外生育。
(十一) 加强机关日常管理。负责政协楼办公区的日常安全、卫生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负责三个办公区的安全、卫生检查。
(十二) 加强驾驶人员和车辆管理,实行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和派遣制度,做到安全行驶无事故。
(十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监察室
(一)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工作。
(二)深入贯彻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按要求分解、上报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三)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全年组织全体人员观看廉政碟片2次,检查2次。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制定考核细则,年终实施考核;制定我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督促相关科室完成目标任务,每季度检查1次。
(五)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一月一查”、廉政跟踪调查、若干不准、工作纪律、廉政谈话、廉政档案、科以下干部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禁酒规定和专项检查公示等制度的落实;对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科室“一月一查”上会情况检查1次。
(六)加强效能建设。配合有关科室对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岗位规范、执行政策法规、坚持依法行政、遵守工作制度和程序等方面的监督。对科室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常规检查半年1次;坚持“一月一查一访一通报”制度;落实办文办事限时制、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按照责任追究制予以严肃处理。
(七)认真办理信访举报。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汇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八)按市纪委要求完成专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报告。
(九)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人事教育科
(一)负责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管理全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定编定岗工作。
(三)负责干部管理和公务员(公勤人员)考核、评先评优及表彰工作。
(四)负责工作人员工作评议工作,每年组织二次工作评议。
(五)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和干部后续教育,提高全局人员素质。
(六)按照档案管理省三级标准,做好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干部职工工资调改工作,确保核定无差错。
(八)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离退休手续。
(九)落实老干部工作制度,做好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 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做好价格信息宣传工作。
(十二)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机关党委
(一)学习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安排全局月度政治学习计划。
(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安排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并做好服务工作,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做好学习情况建档工作。
(三)加强党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监督工作,考察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
(四)严格执行《2009年度市直机关工委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规范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我局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每年组织2次健康向上的职工文体活动。
(六)上报党建工作信息,全年向市宣传部门、市直工委投稿不少于8篇。
(七)开展双拥创建工作,继续争创双拥合格单位。
(八)领导机关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价调办
(一)落实困难企业价调基金先征后返政策,确保返还到位。
(二)编制和执行价调基金年度收支预算。
(三)制定并落实价调基金年度征收目标责任制。
(四)确保全年价调基金征收入库370万元;争取入库510万元。
(五)价调基金自征入库全年确保30万元;争取入库44.5万元。
(六)配合市有关部门对使用价调基金的菜篮子及畜禽养殖项目开展调研,全年不少于6次。
(七)对农业和重要商品储备等项目使用的价调基金实施追踪检查且检查面达到基金投放量的60%。
(八)完善我市价调基金征收使用资料库。
(九)按期统计价调基金征收进度,及时和各代征单位结算、拨付价调基金征收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十)组织价调基金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
(十一)认真做好价格宣传信息工作。及时上报价调基金信息;办好价调基金简报,全年不少于6期。
(十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综合信息科
(一)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落实国家和省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完成省局下达12类226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期监测任务,认真开展各类价格专项监测工作,开展城市低保对象生活补助价格监测,进一步规范监测点建设,做好价格监测专报。坚持价格形势分析每年不少于15篇。
(二)增强价格宣传针对性。做好价格信息宣传和上报工作,确保全年自编50篇价格信息宣传报道被各级媒体或信息载体采用。扩大本局自编材料的发放范围,印制民生价费宣传材料,充分发挥《物价与民生》专版作用,全年编发《价格送阅材料》、《蚌埠物价工作动态》和物价专版均不少于12期。
(三)对“蚌埠价格信息网”进行改版。增加涉农数据和农产品价格信息,建立成本调查监审子网,增强服务功能,拓展价格宣传、信息查询等功能,提高公众参与度。
(四)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面对面牵头协调工作。召开预备会,制定每期上线预案。负责反馈热线投诉、咨询的处理结果。
(五)做好省物价局和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
(六)完成市志、年鉴的编写任务。
(七)做好服务新农村建设、“价格服务进社区”牵头工作。
(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七、法规科
(一)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法制工作计划。
(二)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规范价格审批行为,提高卷宗制作质量,对价格行政审批卷宗进行评查。
(四)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号令),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
(五)开展局属相关科室、三县物价局依法行政情况检查。
(六)进一步完善与价格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库和价格政策对比库。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八、价格科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电、油、气等资源价格改革政策。
(二)实施鼓励类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
(三)继续实行液化气价格、天然气价格、供热价格动态监管。
(四)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包括农民集中住宅小区)价格以及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认真审核廉租住房租金。进一步规范物业收费行为。
(五)完善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明码标价制度以及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制度,规范房地产交易环节的收费行为。
(六)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研究执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