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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市物价局公开作出10项服务承诺支持企业发展

2009-7-14 0:00:00  阅读数:

    国家发改委讯   山东省德州市物价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立足部门职能和当地实际,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把2009年确定为“服务企业发展年”,公开承诺向企业提供10项服务,帮助企业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支持企业发展。德州市物价局向企业公开承诺的10项服务是:
 一、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取消、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措施,监督统一取消、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标准落实到位。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再征收;转为经营性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最低限执行。
 二、本着“能免则免、能缓则缓、能减则减”的原则,坚决执行对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向企业收费,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对无证收费的,企业可以拒交,也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三、实行企业缴费保护制度。严禁各部门、各单位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强行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严禁利用行政权力搭车收费、推销服务和商品。严禁强迫企业缴费参加指定的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
 四、建立企业联系户制度。德州市物价局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选择3—5家企业,科室负责人选择2—3家企业作为联系点,定期到企业了解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五、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行情调研、成本核算、价格台帐、价格决策、明码标价等价格管理制度。
 六、对企业在抵押贷款、财产纠纷、价格仲裁、价格证明等方面提供优质价格认证服务,帮助企业调解价格矛盾,化解价格纠纷。
 七、免费向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赠阅《价格时报》,免费为企业提供价格宣传服务。
    八、借助德州物价网、《价格时报》和新闻媒体,及时向企业发布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信息,提供价格信息咨询服务。
    九、开展涉及企业的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打击哄抬价格、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市长公开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企业的投诉举报,及时解决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