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粮油肉奶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
蚌价管〔2008〕96
各县物价局,各相关企业:
为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我市年初对成品粮(米、面粉)、菜籽油、大豆油、猪肉、纯牛奶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当前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解除粮油肉奶蛋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皖价电〔2008〕56号)精神,决定自11月5日起,解除2008年1月29日起实行的针对成品粮(米、面粉)、菜籽油、大豆油、猪肉、纯牛奶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相关重要商品的调价备案工作。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