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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2007-8-15 0:00:00  阅读数:

蚌埠市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蚌价检﹝2007﹞72号


怀远、五河、固镇县物价局、局属各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成立市主要食品价格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闻  音
  副组长:崔固成
  成  员:唐启龙、吴华建、马丹、陈晓玲、梁学东、王国安、宋建辉
  专项检查工作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牵头负责,局属有关部门配合协办。怀远、五河、固镇县物价局应成立由主要
  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主要食品价格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二、突出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以检查分局(所)为主体。主要开展对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价格检查和巡查,重点对粮食、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检查。
  突出查处重点行为,严肃查处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1)经营者之间串通定价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的行为;(2)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3)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结合国家、省、市出台的降低(取消)的有关收费政策,开展涉及食品收费的相关检查,确保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检查时间为2007年8月10日至2007年8月31日。
  三、落实工作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建立工作责任制,根据检查的重点将检查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市检查分局成立以下检查组:
商场、超市检查组:以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室为主,重点对合家福、世纪联华、上海华联、家乐福、物美、新世纪等商场、超市主要食品价格进行检查。
  农贸市场检查组:以分局价格检查室为主,重点对张公山、中平街、国强路等农贸市场食品价格进行检查。
   收费检查组:以分局收费检查室为主,主要检查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向宏业集团、丰原油脂、丰原食品、福淋乳业等生产企业、皖北蔬菜批发市场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四、加强宣传引导
  局综合科和价检分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相关价格法规政策,报道价格主管部门为稳定食品价格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协会)联合召开全市各大超市、部分食品生产、批发企业、餐饮业负责人参加的食品价格政策通报会,向经营者宣传国家价格政策。
  组织经营者开展价格自律活动。组织我市有影响的较大超市向同行业发出倡议,向社会作出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承诺,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乱涨价行为。同时发挥“价格服务进商场”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引导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意识,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作出积极贡献。
  综合信息科要结合“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及时编写相关价格信息,向广大市民宣传价格政策和物价部门为稳定食品价格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检查分局要编写食品价格专项检查简报。及时反映我市食品价格专项检查的工作动态。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食品价格监管工作,直接影响到当前国民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三县物价局和局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开展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努力做好食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二)、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启动应急机制,对反映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的价格举报,即查即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及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处理。
  (三)、价格监测与价格检查互动,对在价格监测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检查分局及时进行价格检查。
  (四)、建立食品价格检查信息一日一报制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具体案例。三县物价局要将当日检查的总体情况(见附件),检查的主要做法及措施,以及查处案例的详细情况,自8月14日起于每日下午3点30分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信箱:wjjzsfj@xxzx.bb.ah.cn)。遇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不报。市局将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宣传和表扬。
  
                           
                        
             二OO七年八月十日